东辽县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为了开展好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条件
(一)实施范围
2020年度我县农机深松整地抗旱保墒增产实用技术(以下简称农机深松)作业任务24万亩。具体由13个乡镇承担。
(二)技术要求
1.2020年全县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分为春季、苗期和秋季三个阶段进行。
(1)春季和苗期深松整地作业深度≥25厘米不给予作业补助。
(2)秋季深松整地作业深度≥30厘米给予作业补助.
(3)正常深松整地作业,机具入土出土、规避障碍物等所产生的深度不足面积,视为作业面积合格(深松深度合格率须≥90%)。
2.所用作业机具须为通过相关部门推广鉴定的产品,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配置合理,符合当地农艺要求。提倡深松机具加装碎土、弥平部件,逐步淘汰无翼铲的纯凿式深松机,以提高农机深松作业质量。
二、补助对象。
享受深松作业补助的对象为实施农机深松作业的服务提供者,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可优先安排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作业质量优的农机生产经营组织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
三、补助标准。
农机深松作业补助上限不超过每亩25元。农机深松作业补助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手续齐全、公示无异议后兑付,不得已现金形式发放。
四、强化信息化监测技术推进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今年承担农机深松整地补助任务的作业机具,均须加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并确保信息化监测设备工作正常。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实行以远程电子监测数据作为农机深松补助作业检查验收依据的政策,取消常规人工检查验收。作业质量、地点与面积等相关信息均以电子监测数据为准,同时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等争议情况,以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核查小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的行政推力,东辽县成立了农机深松作业领导组:
组 长: 王 飞 东辽县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刘喜太 东辽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铁军 东辽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郭子军 东辽县农机工作站副站长
于胜梅 东辽县农机工作站农机科科长
徐海霞 东辽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沈 强 东辽县农机工作站科员
各乡镇主管乡镇长
领导小组在县农机工作站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进行工作业务指导,统计汇总,作业面积统计相关报表、资料整理归档等日常工作,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资金兑付等事项。各乡镇负责组织深松整地作业的具体实施,监督检查、资金兑付等重要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工作推进。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切实把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精心组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并加大推进力度,优先支持整乡、整村推进和大面积连片作业;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技术、装备优势,扶持其提升和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与范围,鼓励开展农机深松整地跨区作业;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具,积极推进先进、高效、专用机具的应用,努力提高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乡镇因各种原因有深松任务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的,由农机工作站负责将项目乡镇剩余深松任务调剂到其它项目乡镇实施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坚持阳光操作,全面公开补助程序、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严格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监管模式由“以人为主”向“人机结合,以机为主”转变,大力推行“互联网+深松”监管,实现深松远程智能监测全覆盖。
(四)加强宣传推介。广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优势和政策。
六、监管措施
(一)强化信息化监测技术推进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今年农机深松整地补助作业继续实行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管理,即以远程电子监测数据作为农机深松整地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等争议情况,以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核查小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二)强化绩效管理。县政府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任务清单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三)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秋季深松整地作业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合理分配作业任务,确定补助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补助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附件1:2020年东辽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计划
东辽县农业农村局 东辽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