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农机局在全县农机系统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
东辽县农机局在全县农机系统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吉农企字[2010]555号文件精神,按照2010年冬季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我局2010年3月25日农机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排查隐患”的方针,以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上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构建冬季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东辽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环境。
二、排查治理的范围对象,
1、开展好机动车安全年审工作,即做到四个严格:“严格按政策办理,严格收费标准,严格程序无误,严格检验标准”。
2、监理站和乡镇农机监理人员做好年检工作,确保不出现大的事故,监理站要下发一个不允许执法人员去检车的地方的材料,以确保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和执法不到位情况的发生。
3、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建立监理人员档案,坚持执法人员经常田查跑检,建立责任追究制。
4、做好安全村建设工作,监理站要按上级要求建立东辽农机安全村标准,做好做细,便于考核。安全村要达到落牌率为95%、持证率95%。
5、做好农机加油站的安全管理,要求乡镇农机站负责人每月对所属的加油站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排查要有记录,并且追究当事人责任。制定农机预防重大火灾预案,以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6、今年将进一步整顿农机维修市场,确保维修安全。
7、为重视安全生产力度农机局设立了机构和人员在市场监察科加挂农机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的牌子。
三、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情况。
3、在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农贸市场等作业区域,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4、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是否制定农机事故应急予案并进行演练。
5、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四、排查治理的时间安排
治理行动自
第一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
1、对2010年已经排查出来且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2、紧紧围绕农业机械年度检验、年初目标责任落实,制定2010年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3、组织实施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审验工作,做好春耕农机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二阶段(11月30日-12月10日)
1、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检查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和驾驶操作培训。
2、加大宣传力度,要因地制宜、卓有成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新闻媒体、集市、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3、组织开展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全体监理人员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最大限定地消除农机安全隐患。重点深入乡村开展大检查,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防止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三阶段(12月10日—12月30日)
1、指导督促做好生产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农机通行量大的农村路段的检查力度,查处运输作业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2、加强秋冬季作业机具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的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检查重点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主要生产区域、重要农作物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五、总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层层抓好落实。
2、落实责任,搞好排查。要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监理站要定期汇总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3、突出重点,加大措施。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做到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相结合,要突出拖拉机违法行为治理、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违规异地发证及标志行为等治理工作重点。
4、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基层单位要加强领导,反复抓,抓反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巩固整改成果。